咸宁市环境空气质量月报(2023年4月)
索引号 : 011337514/2023-13354 文 号 : 无
主题分类: 环境监测、保护和治理 发文单位: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
名 称: 咸宁市环境空气质量月报(2023年4月) 发布日期: 2023年05月05日
有效性: 有效 发文日期:
咸宁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由咸宁市城区、咸安区、通山县、嘉鱼县、赤壁市、崇阳县、通城县的10个监测点位组成。
一、评价标准与方法
咸宁市城区4个国控监测点位以及咸安区、通城县、崇阳县、通山县、赤壁市、嘉鱼县6个非国控监测点位按照《环境空气质量标准》(gb3095-2012)及其修改单、《环境空气质量指数(aqi)技术规定(试行)》(hj633-2012)及《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(试行)》(hj663-2013)评价。城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按照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技术规定》进行统计及排序。
二、评价指标
咸宁市城区4个国控监测点位以及咸安区、通城县、崇阳县、通山县、赤壁市、嘉鱼县6个非国控监测点位评价指标为二氧化硫(so2)、二氧化氮(no2)、可吸入颗粒物(pm10)、细颗粒物(pm2.5)、一氧化碳(co)和臭氧(o3)6项。
三、评价结果
(一)咸宁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
2023年4月,咸宁市城区空气中二氧化硫月均浓度为9μg/m3,二氧化氮月均浓度为14μg/m3,可吸入颗粒物(pm10)月均浓度46μg/m3,一氧化碳日均值第95百分位浓度为0.8mg/m3,臭氧日最大8小时第90百分位浓度为147μg/m3,细颗粒物(pm2.5)月均浓度为24μg/m3;有效监测天数30天,其中优8天,良18天,轻度污染3天,中度污染1天,优良率为86.7%。空气质量级别低于优的天数中,首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(pm10)的7天,首要污染物为臭氧(o3)的15天。
(二)县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
1、通城县4月份二氧化硫月均浓度为5μg/m3,二氧化氮月均浓度为10μg/m3,可吸入颗粒物(pm10)月均浓度为53μg/m3,一氧化碳日均值第95百分位浓度为0.6mg/m3,臭氧日最大8小时第90百分位浓度为136μg/m3,细颗粒物(pm2.5)月均浓度为25μg/m3;有效监测天数30天,其中优7天,良22天,轻度污染1天,优良率为96.7%。空气质量级别低于优的天数中,首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(pm10)的4天,首要污染物为臭氧(o3)的19天。
2、崇阳县4月份二氧化硫月均浓度为4μg/m3,二氧化氮月均浓度为11μg/m3,可吸入颗粒物(pm10)月均浓度为56μg/m3,一氧化碳日均值第95百分位浓度为0.9mg/m3,臭氧日最大8小时第90百分位浓度为135μg/m3,细颗粒物(pm2.5)月均浓度为27μg/m3;有效监测天数30天,其中优10天,良19天,轻度污染1天,优良率为96.7%。空气质量级别低于优的天数中,首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(pm10)的4天,首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(pm2.5)的1天,首要污染物为臭氧(o3)的15天。
3、通山县4月份二氧化硫月均浓度为7μg/m3,二氧化氮月均浓度8μg/m3,可吸入颗粒物(pm10)月均浓度为54μg/m3,一氧化碳日均值第95百分位浓度为0.9mg/m3,臭氧日最大8小时第90百分位浓度为138μg/m3,细颗粒物(pm2.5)月均浓度为26μg/m3;有效监测天数30天,其中优10天,良19天,轻度污染1天,优良率为96.7%。空气质量级别低于优的天数中,首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(pm10)的5天,首要污染物为臭氧(o3)的15天。
4、赤壁市4月份二氧化硫月均浓度为5μg/m3,二氧化氮月均浓度为7μg/m3,可吸入颗粒物(pm10)月均浓度为49μg/m3,一氧化碳日均值第95百分位浓度为1.2mg/m3,臭氧日最大8小时第90百分位浓度为143μg/m3,细颗粒物(pm2.5)月均浓度为22μg/m3;有效监测天数29天,其中优9天,良17天,轻度污染3天,优良率为89.7%。空气质量级别低于优的天数中,首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(pm10)的5天,首要污染物为臭氧(o3)的16天。
5、嘉鱼县4月份二氧化硫月均浓度为5μg/m3,二氧化氮月均浓度为14μg/m3,可吸入颗粒物(pm10)月均浓度为60μg/m3,一氧化碳日均值第95百分位浓度为0.9mg/m3,臭氧日最大8小时第90百分位浓度为158μg/m3,细颗粒物(pm2.5)月均浓度为31μg/m3;有效监测天数30天,其中优9天,良18天,轻度污染2天,中度污染1天,优良率为90.0%。空气质量级别低于优的天数中,首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(pm10)的5天,首要污染物为臭氧(o3)的16天。
6、咸安区4月份二氧化硫月均浓度为8μg/m3,二氧化氮月均浓度为13μg/m3,可吸入颗粒物(pm10)月均浓度为72μg/m3,一氧化碳日均值第95百分位浓度为0.8mg/m3,臭氧日最大8小时第90百分位浓度为149μg/m3,细颗粒物(pm2.5)月均浓度为30μg/m3;有效监测天数30天,其中优8天,良18天,轻度污染3天,中度污染1天,优良率为86.7%。空气质量级别低于优的天数中,首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(pm10)的7天,首要污染物为臭氧(o3)的15天。
四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
1、咸宁市城区4个国控点位按照《环境空气质量标准》(gb3095-2012)中6个基本项目进行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,空气质量相对较好~相对较差依次是:森林公园﹤咸安区政府﹤市发改委﹤长江产业园。
咸宁市2023年4月国控点位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
点位名称 | so2单项质量指数 | no2单项质量指数 | pm10单项质量指数 | co单项质量指数 | o3单项质量指数 | pm2.5单项质量指数 | 空气质量综合指数 |
森林公园 | 0.10 | 0.05 | 0.89 | 0.20 | 0.91 | 0.60 | 2.75 |
市发改委 | 0.15 | 0.32 | 1.04 | 0.22 | 0.91 | 0.71 | 3.35 |
咸安区政府 | 0.13 | 0.35 | 0.96 | 0.18 | 0.87 | 0.71 | 3.20 |
长江产业园 | 0.15 | 0.38 | 1.06 | 0.20 | 0.99 | 0.94 | 3.72 |
咸宁市 | 0.15 | 0.35 | 0.66 | 0.20 | 0.92 | 0.69 | 2.97 |
2、嘉鱼县、赤壁市、通城县、崇阳县、通山县、咸安区6个非国控监测点位按照《环境空气质量标准》(gb3095-2012)中6个基本项目进行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,空气质量相对较好~相对较差依次是:赤壁市﹤通城县﹤通山县<崇阳县﹤嘉鱼县﹤咸安区。
咸宁市2023年4月非国控点位六参数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
点位名称 | so2单项质量指数 | no2单项质量指数 | pm10单项质量指数 | co单项质量指数 | o3单项质量指数 | pm2.5单项质量指数 | 空气质量综合指数 |
赤壁市 | 0.08 | 0.18 | 0.70 | 0.30 | 0.89 | 0.63 | 2.78 |
通城县 | 0.08 | 0.25 | 0.76 | 0.15 | 0.85 | 0.71 | 2.80 |
通山县 | 0.12 | 0.20 | 0.77 | 0.22 | 0.86 | 0.74 | 2.91 |
崇阳县 | 0.07 | 0.28 | 0.80 | 0.22 | 0.84 | 0.77 | 2.98 |
嘉鱼县 | 0.08 | 0.35 | 0.86 | 0.22 | 0.99 | 0.89 | 3.39 |
咸安区 | 0.13 | 0.32 | 1.03 | 0.20 | 0.93 | 0.86 | 3.47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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